《颜渊》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

周朝历史 6个月前

《颜渊》说:“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!”意思是,在听审断案方面,我和别人一样,不同的是我还要使这类案件今后不再发生,不产生有关的诉讼。把断案不仅当作惩罚手段,而且当作教育犯人的过程,这应是孔子的新贡献,也反映出孔子在司法过程中都念念不忘用德治这一根本主张。

问题在于孔子不探索如何断案才能伸张正义,只幻想用德治教育消弭诉讼,又是在空想中自我陶醉,是对法律价值的自我消解。而《荀子?宥坐》载:“孔子为鲁摄相,朝七日而诛少正卯。”据有关材料分析,此案实由学术之争而演变为政治迫害。以“礼”、“仁”自我标榜的思想家孔子,一旦掌握了没有监督的权力,其手段也极为凶残。它或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件有关学术之争的政治迫害冤狱,开启以言论治罪、以学术判刑的先河,而执刀者竟是中国的文化“圣人”,其不但是对德治主张的极大讽刺,更让人毛骨悚然。

评:老夫子的公报私仇,源于少正卯吸其孔门弟子(少正卯,春秋时鲁国大夫,曾与孔子同时在鲁国讲学而多次把孔门弟子吸引过去,致使孔子之门“三盈三虚”。孔子做鲁国的代理宰相,上朝听政才七天就杀了少正卯,以5个罪名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