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古代都是易子而食却没怎么听过换妻互食呢?

春秋战国 6个月前

为什么古代都是易子而食却没怎么听过换妻互食呢?

人类历史上有过无数惨剧,“人吃人”则是使这种悲惨达到极致。《公羊传·宣公十五年》载:“易子而食之,析骸而炊之。”春秋时期,楚庄王出兵围困宋国首都达半年之久,宋国人很“坚强”,没有粮食就“易子而食”,决不投降。

中国历史上“人吃人”的现象并不鲜见, 1941年地处中原的河南出现旱情,一些地方粮食绝收,百姓吃草根、树皮等维持生命。旱情在1942年持续加重,草根、树皮吃光,“人相食”惨剧发生,并由吃尸体发展到杀食活人,美国《时代》周刊曾予报道。

大多出现在天灾人祸并行的时期,或其他极端情形下。但是,这是一种视人类为“文明”的观点。在人类文明开化不足的漫长时期,生产力的低下“人吃人”或是一种常态。《墨子》称:“楚之南,有啖人之国者。其国之长子生,则解而食之”。意思是说楚南有一种习俗,生下的第一个孩子要杀掉,众人分着吃。《南史》、《北史》中,仍有吃犯人尸体、敌人尸体的记载。

汉人的文明开化相对进步,也正因为如此“人吃人”才被视为“异端”,边远少数民族与此大为滞后。《晋阳秋》记载:羯胡人行军打仗从不带粮草,捕获汉人女子当“双脚羊”饲养,随时奸淫或宰杀烹食。

“人吃人”很可能是一种普遍现象,并非中国独有。上个世纪初,太平洋上的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弗雷(Fore)土著部落,族人死去后亲友们仍然把他的尸体吃掉。

中国史料中的“易子而食”,“子”的准确含义并非指“儿子”或“子女”,而是指“儿童”。在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后,不得已“易子而食”,又为何不“易妻而食”,主要体现在“未成年人”与“成年人”区别上——“子”是“未成年人”,“妻”是“成年人”。极端情形下,“未成年人”失去了“价值”,“成年人”仍存在“价值”。

当然,这种情况在历史事实中并不是绝对的。中国的王朝更迭,多发生于天灾引发人祸,社会失去秩序,生命失去保障,被吃掉的人其实是没有“男女老少”之分的,所谓的“易子而食”不过是这种惨状的一种描述,也就不存在是只吃子女而不吃妻子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