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六郡,指秦始皇划分的行政区划,秦王政二十六年(公元前221年)时六国并悉于秦,天下一统。秦始皇废除分封制以后,建立了一套自中央到地方的郡县制和官僚制,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。
以后随着土地的扩大增至四十六郡,定咸阳(陕西咸阳市秦都区)为首都。中央政府最高的官僚是丞相、御史大夫和太尉,亦称“三公”。地方郡的长官为守,县的长官为令。
郡县制初步打破了血缘关系的宗法制,取代了周朝的封建制(分封制),官僚制则代替了贵族的世袭制。
乃采上古君号,惟三皇五帝,功德在三皇之上,惟秦德兼三皇,功迈五帝,遂兼二号称“皇帝”。召良工琢和氏璧为传国玉玺,其文曰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。时尉缭见始皇意气盈满,纷更不休,私叹曰,“秦虽得天下,而元气衰矣!其能永乎?”与弟子王敖遁去,不知所往。始皇问群臣曰:尉缭弃朕而去,何也?”群臣皆曰:“尉缭佐陛下定四海,功最大,亦望裂土分封,如周之太公周公。
今陛下尊号已定,论功之典不行,彼失意,是以去耳。”始皇曰:“周室分茅之制,尚可行乎?”群臣皆曰:“燕、齐、楚、代、地远难周,不置王无以镇之。”李斯议曰:“周封国数百,同姓为多,其后子孙,自相争杀无已,今陛下混一海内,皆为郡县,虽有功臣,厚其禄俸,无尺土一民之擅,绝兵革之源,岂非久安长治之术哉?”始皇从其议,乃分天下为三十六郡。
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﹝二十六年﹞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,郡置守、尉、监。。”
裴骃集解:“三十六郡者,三川﹑河东﹑南阳﹑南郡﹑九江﹑鄣郡﹑会稽﹑颍川﹑砀郡﹑泗水﹑薛郡﹑东郡﹑琅邪﹑齐郡﹑上谷﹑渔阳﹑右北平﹑辽西﹑辽东﹑代郡﹑巨鹿﹑邯郸﹑上党﹑太原﹑云中﹑九原﹑雁门﹑上郡﹑陇西﹑北地﹑汉中﹑巴郡﹑蜀郡﹑黔中﹑长沙凡三十五,与内史为三十六郡。”
清姚鼐《复谈孝廉书》:“按《秦始皇纪》,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在其二十六年,迄三十三年,略取陆梁地为桂林﹑象郡﹑南海,是已为三十九郡。至秦亡时,或更有分合,不知凡若干郡也。”
明张岱所著《夜航船》:“始皇初并天下,罢诸侯,置守尉,遂分天下为三十六郡,每郡置一守、一丞、两尉以典之。郡名曰内史、三川、河东、南阳、南郡、九江、鄣郡、会稽、颍川、砀郡、泗水、薛郡、东郡、琅琊、上谷、渔阳、右北平、辽西、辽东、代郡、巨鹿、邯郸、上党、太原、云中、九原、雁门、上郡、陇西、北地、汉中、巴郡、蜀郡、黔中、长沙。后又置闽中、南海、桂林、象郡四郡。凡四十郡。”